天津:2023年创建不少于16个安静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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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天津4月26日消息(记者韩雨晨)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天津继续将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纳入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当中,计划全年创建安静居住小区不少于16个,此外,该局对创建完成的安静居住小区,将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对小区声环境进行复测,如整改后仍不达标,则按照退出机制不再授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

安静小区指的是声环境质量和噪声管理工作达到较高标准的居住小区。从噪声数值看,安静小区的环境噪声要控制到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以下,即要达到居住区最严格的标准。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处长张泽生介绍,2023年计划对创建于单数年的176个安静小区声环境质量开展复测工作,并且加强管理,对安静居住小区声环境质量保护执行1类功能区标准,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从严整治,对管理不善、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小区,撤销其安静居住小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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