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闻】天津各项社保待遇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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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天津1月4日消息(记者张强)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随着春节不断临近,天津市社保中心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将1月份各项社保待遇提前发放。

2023年1月份,天津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将于1月12日全部提前发放到位。2023年2月份,各项待遇发放恢复原预约发放日期。

此外,天津市社保中心特别提示,市民应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可就近在任意一家代发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领取,免跨行手续费,建议避开高峰期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关键词: 社保中心 提前发放 养老保险